| 项目编号 | TLGC******** | 标段编号 | TLGC**********1 |
| 项目名称 | 铜陵学院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基础能力提升工程-翠湖校区****年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部分单体初步设计项目 | ||
| 建设单位 | 铜陵学院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受理异议人) 联系方式 | 徐老师、****-******0 |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翠湖四路****号 |
| 控制价(元) | ******0 | ||
| 开标时间 | ****年7月**日9点**分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投标人资质 | 1、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 | / |
| 投标价(元) | ******0 | / | / |
|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 | / |
| 项目经理 | 周亚东 | / | / |
| 项目经理资格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 |
| 项目经理资格 证书编号 | **********8 | / |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 |
| 投标人业绩 | 1、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等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时间****年6月,总建筑面积****5.**?O; 2、定远县滨湖学校建设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时间****年3月**日,总建筑面积****5.**?O; 3、铜陵学院财经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A组团)项目、铜陵学院财经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B组团)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年4月,总建筑面积****4.**?O; 4、寿县一中新桥校区(寿县新桥高中)前期服务总承包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总建筑面积******.**?O。 | / | / |
| 投标人奖项 | 1、宿州市立医院新区项目荣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建筑设计综合类一等奖,获奖时间****年1月; 2、合肥市第六中学新校区项目荣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建筑设计综合类一等奖,获奖时间****年1月; 3、全椒县客运中心项目荣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建筑设计综合类二等奖,获奖时间****年1月; 4、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培训中心项目荣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建筑设计综合类二等奖,获奖时间****年1月。 | /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1、定远县滨湖学校建设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时间****年3月**日,总建筑面积****5.**?O; 2、铜陵学院财经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A组团)项目、铜陵学院财经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B组团)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年4月,总建筑面积****4.**?O; 3、寿县一中新桥校区(寿县新桥高中)前期服务总承包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总建筑面积******.**?O。。 | / | / |
| 项目经理奖项 | 1、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荣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第一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建筑设计综合类一等奖,获奖时间****年1月; 2、磨店家园二期D地块安置房项目荣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综合类二等奖,获奖时间****年1月; 3、中辰?书香里方案图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荣获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综合类三等奖,获奖时间****年1月。 | / | / |
| 公示时间 | ****年7月**日至****年8月1日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在3日内答复。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认可的,可于收到答复的**日内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监督科(联系电话:****-******5)提出书面或线上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未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 ||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详见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