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岑溪市水汶镇村屯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1 | |||
| 招标人 | 岑溪市水汶镇人民政府(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岑溪市水汶镇人民政府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新建两条渠道总长****m;(2)修复渠道总长****m;(3)拆除原破损水渠**0m;(4)道路修复约**5米,新建挡土墙约**5米。 | |||||
| 开标时间 | ****年7月**日 | 开标地点 | 岑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 7 月 **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年 8 月 1 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浩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浩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 | |||||
| 投标总价 | 柒佰壹拾万零玖仟伍佰壹拾元零贰分(¥ ******0.** 元 ) |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黎美英 (注册编号: 桂************; 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苏福惠 (身份证号:****************2X); 桂建安C3(****)******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 京南镇京南电站古榄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 ;2.京南镇京南电站古榄移民新村整村提升工程(续建)施工 设计总承包;3.岑溪市城区樟木和义洲等社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0 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超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柒佰壹拾壹万陆仟零玖拾捌元陆角玖分 (¥******8.** 元 ) |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纲(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建芳(身份证号:******************) 桂建安C(****)******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岑溪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库区提升改造项 目工程;2.万秀夏郢镇污水处理厂新增管网和泵站工程;3.岑溪市大隆镇六各村旺冲组道路硬化工程等8个大中型水 库移民项目工程。 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0 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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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柒佰壹拾贰万壹仟零贰拾柒元贰角玖分 (¥******7.** 元 ) | |||||
| 工期 |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蒋超(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苏绍锋 (身份证号:******************); 桂建安C3(****)******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宁明县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区(岜耀)保护利用设施 建设项目;2.宁明县花山景区综合服务区停车场及配套工 程一期停车场B区项目;3.靖西市城区人行天桥工程(一期)项目。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