枇杷山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 ****年7月**日至**** 年 7月**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枇杷山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元 | ||||||
| 项目编码 | **********************1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两路口街道办事处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3-********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武汉天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庞逸虒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鄂************ | ||
| 第二名 | 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谭世琳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赣**************** | ||
| 第三名 | 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元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段俊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贵****************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武汉天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企业业绩:东西湖区住宅小区维修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银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企业业绩:永新县二机家属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企业业绩: 凤城街道望江路社区望江支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一分区)、凤城街道望江路社区望江支路片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一分区)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1、重庆振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竣工验收材料不能证明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项“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否决其投标。 2、重庆顺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是新建项目的外墙施工,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项“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否决其投标。 3、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工程名称与提供的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材料工程名称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项“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否决其投标。 4、金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由两家施工单位共同完成的业绩,不能确定投标人完成的工程规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项“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否决其投标。 5、重庆市非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工程名称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材料工程名称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项“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否决其投标。 6、重庆长霖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规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项“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否决其投标。 7、远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中没有中标单位名称,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项“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否决其投标。 8、苏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施工、监理、设计、建设单位完工初步验收意见表》不属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项“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否决其投标。 9、江西浩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外屋面、墙面整治面积****0㎡,不能确定其中外墙整治面积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0㎡,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项“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否决其投标。 **、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体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规模,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项“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否决其投标。 **、华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结算审核报告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3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项“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之要求,否决其投标。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两路口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3-********)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两路口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