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宿松县汇口镇曹湖村村民委员会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 **** **** | ||||
| 工程名称 | 汇口镇曹湖村****年联网路建设项目(分洪沟路2) | 项目编号 | H7QT**Z****** | ||||
| 代理机构 | 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幢**号 联系方式:**5 **** **** | ||||
| 发包方式 | 平台自主交易 | 最高限价 (元) | ******.** | 工期 |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开标时间 | ****年7月9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 | ||||
| 中标人 | 安徽派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价(元) | ******.** | 资质等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项目经理 | 吴恒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注册编号 | 皖************ | ||
| 公示时间 | ****年7月9日至****年7月**日**:** | ||||||
| 异议、投诉受理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5 ****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