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浒溪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昌硕街道高坞岭村、石鹰村片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浒溪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昌硕街道高坞岭村、石鹰村片区))已由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0%,项目法人为安吉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安吉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吉县西苕溪流域浒溪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昌硕街道高坞岭村、石鹰村片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新建生态护岸5.**km、生态步道**.**km、生态隔离带0.**km、新改建堰坝7座、水生态节点提升及其他零星修复工程等,详见清单明细。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河道护岸工程、河道梳理工程、改建堰坝工程和水生态提升等,相应概算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4.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等。
4.2未取得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6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湖州市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市域一体)-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 tion/hall/login 。
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行政监督:安吉县水利局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号
邮政编码:******
电话:****-******1
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水利局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号
电话:****-******1
招标人:安吉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2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齐云路**5号四楼
联系人:王闻博
电话:**********6
电子信箱:/
|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 一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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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 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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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 4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 5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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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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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或2项(前述业绩指标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 4 | □本项目需设置1位副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 5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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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 三 | 其他 |
| 1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若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 2 | 项目负责人自****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结果为准)。 |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