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 **0 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标的是以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电池老化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天门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3.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资产评估价值为市场价值,转让范围以附件中的《转让资产明细表》为准。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时,如标的现状、数量与评估报告中《转让资产明细表》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本次转让的车辆现状进行交易,车辆年检、交强险是否在有效期内,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验。车辆保险有效期到期的,如需续交保险才能过户的,在办理过户时,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5.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天门市金福二手车评估有限公司评报(****年)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6.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天门产权交易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7.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天门产权交易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8.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9.本次转让标的如涉及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由于各地车辆管理所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买受人须先自行了解转入地车辆过户管理政策,由于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转让标的是以《转让资产明细表》所列资产进行移交,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移交后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和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