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巫溪西门车站修缮工程(宁河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设备购置) (项目名称) 已由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 或 核准机关名称) 以 巫溪发改发 〔 **** 〕 **6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溪县文物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巫溪县文物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2.1 建设地点: 宁河街道人民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实施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西门车站保护修缮工程,其中车站办公楼修缮**2.4平方米,人民旅社修缮**7.7平方米,主要包括危旧建筑拆除、房屋结构加工、墙面屋面修缮、地面修复、木作修复等工程,在内部布置陈列展陈,并对德政牌坊实施修缮;实施西门车站功能活化利用,建设宁河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置服务设备 。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金 额: **9.**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图说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 个月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 包括:近现代)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4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
| 招 标 人: | 巫溪县文物管理所 | 代理机构: | 重庆懿扬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巫溪县春申大道**7号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5号A幢塔楼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杨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张老师 |
| 电话: | **********1 | 电话: | **********1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