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原三线建设遗留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绿晟恒业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号2栋**层****号 | 3,**0,**0.**元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绿晟恒业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环保工程总承包服务 | 广安市原三线建设遗留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完成广安市原三线建设遗留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土壤修复目标、废水处理目标、固废处置目标、其他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建川(采购人代表)、陈代国、何小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成交金额**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1.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0.8%”计取。收费总额=二个档位收费额累计之和下浮**%,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收款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账?号:?****?****?****?****?****。3.开取发票专用邮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6,采购预算品目为C********环保工程总承包服务,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1:3,**0,**0.**元。监督机构:广安市财政局;联系电话:****-******9;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前锋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0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