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永联采招[****]**号
二、项目名称:一体化采集仪、前端采集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元) | 杭州芦浮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0号3幢****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一体化采集仪、前端采集设备 | 一体化采集仪 | 海鑫科金 | RXC-H1-****3 | 2 | ****** |
| 2 | 一体化采集仪、前端采集设备 | 前端采集设备 | 平航科技 | PC**3 | 2 | ****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丰学平,何海澎,徐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方晓,徐银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服务类采购费率1.**%;
成交金额**0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服务类采购费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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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淳安县公安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年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星
质疑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盛联合(杭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
质疑联系人:徐建平
质疑联系方式:**********4
3. 永联采招[****]**号:一体化采集仪、前端采集设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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