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联明村****年度经营性物业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
项目名称:联明村****年度经营性物业零星维修工程
预算编号: ****-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9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联明村****年度经营性物业零星维修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
简要规则描述: 联明村****年度经营性物业零星维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墙面涂料、防水、隔断、吊顶、地板及公共区域道路、下水道等零星维修。
合同履约期限: **0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 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 ,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地点: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8号5号楼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吴宝路8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普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号华友大厦A**4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老师
电 话: **********9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