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
数量: ******0
预算金额(元): ******6
单位: 片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产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要求;H:**mg R:**0mg Z:**0mg E:**5mg/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项目拟采购的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属于抗结核药品,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网站查询,仅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一家生产符合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中《抗结核药品管理手册》推荐的抗结核复合制剂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II(H**mg、R**0mg、Z**0mg、E**5mg)剂量(简称:FDC)的企业,属于前沿技术,唯一厂商生产。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一家提交了响应文件,本项目的商务及技术参数要求无排他性,采购文件无其他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为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控制结核病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 ****-******0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0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李正勇
联系电话: ****-******2
联系地址: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梅坤伟、吴斌、翟安琪、乔浩峰
联系电话: ****-******9/**********3
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号金科星耀天都4号楼B座**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