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废盐综合利用联产 **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FGQB-****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四川江安县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东段;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位于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新征用地 **8.** 亩,采用膜极距离子膜法制碱生产工艺,建设 1 套 **%以上废盐综合利用联产 ** 万吨/年离子膜法烧碱装置,主要产品为 ** 万吨/年烧碱,副产品为无水硫酸钠 1.** 万吨/年、**%次氯酸钠 ** 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盐水精制、电解、氯氢处理、液氯及汽化、**%碱蒸发、氢气锅炉及配套设施等系统。本项目核心设备分两个阶段建设,各阶段装置烧碱产能为 ** 万吨/年(折百),第一阶段 ** 万吨/年完成全部非核心设备及其他配套公用工程建设,其中电解槽、氯压机、氢压机、盐水过滤器、除硝过滤模块等核心设备在第二阶段填平补齐。 2.3:计划工期:**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 废盐综合利用联产**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土建工程施工一标段工期表 序号 单位工程 结构形式 楼层 建筑面积(平米) 交付安装时间(天) 总工期 备注 1 原盐储运及化盐 钢结构、桩基础水池1座 1层 ****.5 T+** **0 2 二次盐水及电解 框架结构、桩基础 4层 ****.** T+** **0 3 氯气处理 框架结构、桩基础 3层 **0.** T+** **0 4 氢气处理 钢结构、独立基础 1层 ****.** T+** ** 构筑物面积 5 液氯及汽化 框剪结构、独立基础 1层 ****.3 T+** ** 6 蒸发 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3层 **0.** T+** ** 构筑物面积 7 罐区基础 钢砼基础 ****.** T+** ** 构筑物面积 8 酸碱装卸 框架结构、桩基础 1层 **0.** T+** **0 构筑物面积 9 物流门卫 框架结构、桩基础 1层 **7.5 T+** ** ** 地中衡 独立基础 1层 **1.4 T+** ** 构筑物面积 ** 事故水池 剪力结构、桩基础 1层 **3.5 T+** ** 构筑物面积 2.4:招标范围:废盐综合利用联产 **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土建工程施工一标段,含原盐储运及化盐、二次盐水及电解、氯气处理、氢气处理、液氯及汽化、蒸发、罐区基础、酸碱装卸、物流门卫、地中衡、事故水池等及附属设施土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中建筑工程施工金额不低于****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已完工的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是EBPC总承包业绩的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已完工的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中不能体现建筑工程部分金额的需提供建筑工程的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结算书中建筑工程部分的工程量结算书扫描件。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