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库车市乌恰镇蔬菜新村****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WT**1-**
项目名称:库车市乌恰镇蔬菜新村****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车市乌恰镇蔬菜新村****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
单位: 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青山羊生产母羊与湖羊生产母羊,数量比例为1:1,购买标准:年龄1-2岁,个体重达**公斤以上。(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天之内供货完成。供货前出具检疫、移交(包含隔离期、观察期)等证明资料。(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须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3、超过**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库车市乌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库车市乌恰镇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普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车市上海城商业1号楼2层**2号商铺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少博
电 话: **********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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