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F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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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盛天隆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位于乌鲁木齐中南上悦城商住小区二期5个地下停车位使用权(A-**4)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乌鲁木齐市盛天隆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新市区 |
| 挂牌价格 | 8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停车位使用权为中南上悦城二期地下停车位A-**4、A-**5、A-**6、A-**7、A-**3、修建年代为****年,均未办理产权登记,目前空置。 2.本次评估价值不含税。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车位所属物业公司相关收费标准及管理要求。 4.本次转让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停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受让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5.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持双方签字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意向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6.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房产和土地产权性质、标的瑕疵,并充分了解标的房产过户及土地变更登记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实地考察标的房产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7.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