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年4 月** 日9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江西星达-YC****-**3
项目名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0.**元人民币/年
最高限价:******0.**元人民币/年
报价方式:采用折扣报价(例如:折扣为九折,则用**%表示;折扣为八五折,则用**%表示),投标报价必须包含食品成本、配送费、食品安全检验费、食品安全责任风险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采购需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采用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是 R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R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4 月** 日至****年4 月**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年4 月** 日9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 室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均在以下网址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
2.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R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
名 称:宜春市袁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星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道**号涂家小区附**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3
电子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