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受 重庆市江北区城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重庆市江北区城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CMBS计划管理人(含承销商)服务 进行 第二次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 两江新 区
2.2 项目概况
本次交易所公司债券主要发行要素:
(1)发债主体: 重庆市江北区城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发行方式:采用分期发行;
(3)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亿元(最终金额以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注册金额为准),可分期申报注册与发行 ,首期发行规模约 6 亿元人民币( 首期发行规模以招标人及实际需求为准 ) ;
(4)发行期限: 暂定**年,最多不超过**年,最终发行期限以交易所审批为准 ;
(5) 发行品种: 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CMBS )。
2.3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满,总发行期限不超过**年(可含权),最终发行期限以交易所审批为准。
2.4 招标范围:确定一家承销商和一家计划管理人(可为同一法人机构)负责重庆市江北区城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CMBS债项产品的承销及计划管理服务等事宜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具备 下列 资格条件 之一 :
( 1 )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牵头人(即:承销商)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和 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即:计划管理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资产管理 。
( 2 ) 若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则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 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资产管理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允许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 总 数量不超过2家 ,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销商, 具体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江北区城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御庭苑2号楼**层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御庭苑2号楼7层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邢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李老师 |
| 电话: | **3-******** | 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