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公开出租新区校区2号超市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GGZJY******7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甘肃政法大学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甘肃政法大学公开出租新区校区2号超市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组织基本信息
转让方:甘肃政法大学
交易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交易方式 | 出租年限 | 面积(m 2 ) | 起始价 (元/㎡/月) | 加价幅度(元/㎡/月) | 保证金金额(元) |
| 1 | 新区校区综合服务中心2号超市 | 网络 竞价 | 3年 | **4.** | ** | ** | ****0 |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采用1+1+1方式,经营满1年后对承租人进行考核, 考核按照《甘肃政法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超市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三)踏勘现场
意向受让方可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马老师,电话:**********3。
三、意向受让方的资质条件
1.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交易公告时间
****年4月**日0时至****年4月**日**时。
(二)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年4月**日0时至****年4月**日**时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受让方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交易一网通办”,进入“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主体用户名(手机号)信息的注册。网址: ******
(2)意向受让方使用注册的主体用户名(手机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选择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网址: ******
3.报名材料
(1)交易申请表
(2)资格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③**个月内审计报告或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④保证金打款凭证。
自然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②保证金打款凭证。
(三)资格审核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年4月**日至****年4月**日止(上午9:**-下午**:**)。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交易的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阶段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倒计时3分钟。本次转让为有底价竞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报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二)交易时间:****年4月**日**:**开始
(三)交易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选择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
六、确定受让方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竞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受让方资格,成为受让方。
七、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式
(一)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
户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
意向受让方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时,选择公告中规定的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保证金子账号,于****年4月**日0时至****年4月**日**时止,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缴清相关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出具通知,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
八、转让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转让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人:马老师,电话:**********3。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受让方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受让方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转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租赁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经转让方确认后,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与国有资产交易价款收入一并上缴省财政。转让方违约的,请和甘肃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联系,电话:****-******5。
十一、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晏成明 郑晶君
联系电话:****-******5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号
技术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
主体信息注册咨询电话:****-******0
附件:交易申请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4月**日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申请表
| 申请项 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甘肃政法大学公开出租新区校区2号超市项目 | ||
| 标的名称 | 新区校区综合服务中心2号超市 | |||
| 意向受让方信息 | 单位名称 或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姓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 (意向受让方需要对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情况作出承诺) 承诺事项:本单位/本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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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可靠,将承担信息不实产生的责任。 申请人:(公章/签名)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