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事项说明 | 一、本次评估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诉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人使处置权受到限制的情况。2.本次转让资产按照现状整体处置,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包含两类,电子仪器设备及办公家具,所有资产的数量、规格、品质均以现状进行移交。3.交易成功后,转、受双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转让方已收到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转让资产的交接手续。4.受让方在完成交接手续后**个工作日内需进入标的现场进行资产接收,受让方进场即视为转让方完成本次转让资产的交付工作,进场后转让资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满足环保、安全等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资产接收工作,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不含运输、拆除、挖掘、搬运等费用,受让方成功摘牌后,需自行承担标的的清理、运输、拆除、装卸、清场、处置的责任及全部费用,相关安全、环保等问题亦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6.受让方应在进场之日起 ** 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挖掘、拆除及搬运、清场工作。受让方应无条件遵守转让方安全、环保、资产、交通相关规定。标的的挖掘、拆除、运输、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挖掘、拆除、垃圾清运、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因挖掘、拆除、装卸、搬运、运输等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责承担和赔偿。受让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前述全部工作,应书面申请并得到转让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需按总成交价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转让方因此所受损失。若存在受让方违约的情况,已支付的交易价款概不退还。7.标的拆除、搬运时设备、设施可能会存在相关危险的,受让方在对标的进行拆除、搬运、运输过程中应当调查清楚后再行实施。8.挖掘、拆卸、搬运标的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吊装、切割、运输等)资质、资格的,受让方应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挖掘、拆除、搬运,并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9.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地埋情况、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等),到现场查证无异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凭《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免责。**.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备设施(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须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按照成交金额向受让方出具相关票据。本次转让中涉及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和缴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其他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本次标的现场踏勘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北京市丰台区(具体位置详见资产明细表)。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8。特别提示:1.《资产明细表》仅作为参考,不作为交接依据,交接以现场实物为准。2.评估价为不含税价,挂牌价为含税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