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一)标的基本情况1.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典权等影响交易的他项权利。2.特别提示:本次转让标的产权持有人、行驶里程、品牌详见《机动车信息表》。(二)实地查看意向受让方需自行或聘请相关专家现场查证,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三)合同签订转、受双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资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四)资产交接若成功受让后,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或分批次完成资产的接收和转运工作,其中转运过程中涉及到的拆卸、吊装、运输、安全、垃圾清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双方现场移交标的,从移交之日起,标的物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负责管理,移交后标的损毁、灭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五)交易价款划转条件转、受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生效后,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结算交易价款和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六)拒签合同处置若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转让方有权对交易保证金进行处置。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2万元保证金在扣除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七)其他事项1.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实际成交价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含税)。2.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3.现场查看有关信息:(1)现场查看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大道龚家湾小区一期1栋附**3号。(2)现场踏勘联系人:向鹏(3)联系电话:**********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