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瞳镇镇区主干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王瞳镇镇区主干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已 由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景发改投资审批(****)**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资金来 源为 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王瞳镇镇区主干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 景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重新铺设**9县道镇区段(南北向)、政府街(东西向)两条主要街道的便道花砖合计****0平方米,增设政府街(东西向)雨水管道****米。(具体情况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天
2. 5 质量标准:合格
2. 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7标段划分:一标段:政府街排水、**9县道K0+**0至K0+**0段便道及排水改造提升工程;二标段:**9县道K0+**0至K1+**0段便道及排水改造提升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专门面向 小微 企业招标,投标人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3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 人,不得参与本次 招标 活动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
3.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 4 年 ** 月 ** 日 0 9 : ** 至**2 4 年 ** 月 9 日 0 9 : 0 0 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因此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的,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4 年 ** 月 ** 日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 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林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康泰街**9号;联系方式:张丽宁 ****-******6;接收方式:纸质文件直接送达。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8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主体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王瞳镇镇区主干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投标人 | **0 |
| 王瞳镇镇区主干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投标人 | **0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林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景县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康泰街**9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刘宁 | 联系人: | 张丽宁 |
| 电话: | ****--******6 | 电话: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