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智慧仓储物流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标段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眉山智慧仓储物流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市发改政务审批(****)**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积极向上争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城交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市发改政务审批(****)**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固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亩,总建筑面积约****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搭建智慧物流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建设智慧云仓、分拣中心、集散中心、配送中心、冷链配套服务中心(冷冻、冷藏库面积约****平方米,体积约**万立方米)等智慧物流设施约****0平方米;电商交易结算中心、物流公共服务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约****平方米。建成集仓储、分拣、配送、贸易、包装服务于一体的智慧仓储物流基地,为产业补链强链,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2.3 总投资:****0 万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需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按法律法规提交符合要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成果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评审,同时应配合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概算的编制应满足评审要求。本项目将分期建设,需按要求分阶段提供设计成果,具体以实际为准,并且由于过程中涉及土地性质调整,存在重复设计、二次报规、重复报规的可能,需根据采购人需求完成相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2.5 计划工期:以分期设计任务书为准,在下达设计任务书之后**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2.6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积极向上争取。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3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0㎡及以上且包含冷冻冷藏库(面积不低于****㎡)的仓储物流园区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以来具有不少于一个总建筑面积****0㎡及以上且包含冷冻冷藏库(面积不低于****㎡)的仓储物流园区设计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 ?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眉山市城交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二段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固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6号天天向上写字楼5栋1单元6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