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门路(海霞中路-车站南路)(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新门路(海霞中路-车站南路)(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1)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补充通知
1、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项“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中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应为******0。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中的数值(即********)填报,也可将其修改为******0。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以******0为准。
招标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