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SC******9 |
|---|---|
| 项目名称 |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檬梓苑废旧资产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二、其他事项:评估价为含税价三、其他事项1.本次转让标的为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檬梓苑废旧资产,详见《资产明细表》。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本次披露的《资产明细表》及其它文件资料仅为参考,标的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2.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不含运输、拆除、搬运等费用,受让方成功摘牌后,需自行承担标的的清理、运输、拆除、装卸、清场、处置的责任及全部费用,相关安全、环保等问题亦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3.受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且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5日内,前往标的资产现场自行提货。受让方进场当日起**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拆除及搬运、清场工作。受让方应无条件遵守转让方安全、环保、资产、交通相关规定。标的的拆除、运输、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垃圾清运、环境保护费、清场、运输、人工、装卸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因拆除、装卸、搬运、运输等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责承担和赔偿。受让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前述全部工作,每逾期一日,需按总成交价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转让方因此所受损失,逾期达**日的,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及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4.标的拆除、搬运时设备、设施可能会存在相关危险的,受让方在对标的进行拆除、搬运、运输过程中应当调查清楚后再行实施。5.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等),到现场踏勘无异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凭《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6.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免责。7.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资产交割以标的资产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按时进行资产交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8.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备设施(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须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9.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向受让方开具发票。本次转让中涉及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和缴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已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账号:******************** 。**.其他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本次标的现场踏勘地点:滨河春天集中商业楼 。联系人:封老师 电话: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