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六浦溪、芹溪小流域****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招标)
答疑与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2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周宁县六浦溪、芹溪小流域****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2),现就投标人疑问和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因造价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5.招标控制价:******7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现更改为
2.5.招标控制价:******8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因造价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控制价A=******7元。
现变更为
3.2.4最高控制价A=******8元。
3、因造价调整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二、最高控制价A=******7元。
现变更为
最高控制价A=******8元。
4、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档文件重新公布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本次答疑纪要附件中,所有造价相关材料以本次公布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5、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 **:**。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9月**日 **:**。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单位:周宁县李墩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