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衢 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 州分行营业部,账号:****************0),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 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 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 定为准。3.受让方须在支付转让价款同时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格**%的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 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 证金。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 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转让标的须在标的交付后**天内完成提货清运工作,逾期未腾空的,按每延期一天**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5.移交时按标的现状移交(报废报损资产中或有部分配件缺失,移交 时不能保证质量完整),移交时设备新或旧不影响成交价格、数量少 量(总数5%以内)多或少不影响成交价格。6.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交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