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出让 公告
衡公土告字[** ** ] ** 号
根据 衡水 市桃城区土地管理委员会( **** ) 2号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分局委托,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以拍卖方式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 的 基本情况 和规划条件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 面积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建筑 系数 | 竞买 保证金 |
| ****-桃**号 | 聚英路以北、赵码路以东 | ****0.**㎡ **.**亩 | 工业 | ≥0.9 | **年 | ≥**% | ****.** 万元 |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 受让者必须按照《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桃地规 [** ** ] **7号 )要求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投资强度≥**0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亩。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不动产单元代码 ************GB****1W********。
二、 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公开出让 地块 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文件。申请人可 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四、 ****-桃**号地块起始单价为**.**万元/亩,起始总价****.**万元。 本次国有 建设用 地使用权 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 申请人可于 ** ** 年 9 月 5 日至** ** 年 9 月 ** 日 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为 ** ** 年 9 月 ** 日1 6时 (以银行显示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 年 9 月 ** 日 **时 统一确认 其 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六、 本 次国有 建设用 地使用权拍卖 会定于 ****年9月**日**时在 衡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举办 。
七、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人民支行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联系地址:衡水市 市民 中心( 南环 西路 **8 号)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齐女士 孟先生 电话:**** - ******0
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城分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2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