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4ZJ******0 |
|---|---|
| 项目名称 | 嘉兴浙华海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1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5.标的企业原股东浙江华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放弃对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照“浙交汇”系统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原股东南基昌未表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