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年度生物质炉具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年**月**日前完成所有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且达到使用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交货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在上级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前提下,待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至本项目实际结算价格的**0%。
(3)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4) 数量:本次采购数量暂定**0台,实际发生数量有可能增加或减少,最终按单价据实结算,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
(5) 本项目报价应包含:设备费、辅材费、安装费、管理、包装、运输、搬运、人工、保险、风险和利润等一切采购文件规定费用(含税)。
(6) 本次项目采购的生物质压块炉具额定供热量涉及到9kW、**kW、**kw ,供应商在报价时请综合考虑。具体安装所用的供热量及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7) 生物质压块炉具技术要求:
1.产品符合行业标准 NB/T ****6-****《清洁采暖炉具技术条件》、NB/T ****5-****《清洁采暖炉具试验方法》的相关要求。
2.生物质炉具的采暖热效率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 1 级要求;炉具采暖热效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mg/m?,二氧化硫<**mg/m?,氮氧化物<**0mg/m?,一氧化碳<0.**%;烟气黑度级≤1。
3.应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包括产品的供热量、采暖效率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等参数,并满足本要求“2”中的规定;检验报告中炉具型号应与投标炉具型号一致。
4.吸热水套使用铸铁时,壁面厚度应不小于 4mm;使用碳素钢时,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应不小于 3mm,非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不应小于 2mm。
5.农房面积 ** 平米以下时,额定供热量不小于 9kW;农房面积 ** 至 **0 平米时,额定供热量不小于 **kW;农房面积大于 **0 平米时,建议选用额定供热量不小于 **kw 的炉具。
6.炉具严禁安装在卧室内,炉具安装位置与卧室相通的,应有隔离措施,并设置对外通风口,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7.炉具应装设烟囱并通往室外,烟囱管径不应小于炉具出烟口直径,烟囱安装应严密,烟气通畅,不准许在烟囱内安装任何形式的挡板。
8.炉具装配安全防爆装置,性能符合国家相应规定。
9.炉具应具有防止回火措施。
**.企业应承诺对生物质压块炉具整体免费保修 5 年,超过质保期后,中标企业应按材料成本价进行维修。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