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綦江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 ( 工程 名称) 已由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綦江区源江智慧园区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重庆市綦江区源江智慧园区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綦江高新区桥河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公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其中 , 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研发车间建筑面积****0平方米、办公楼及食堂建筑面积****.**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9.**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平方米。包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及照明工程、通排风工程、消防等 。
2.3 ? 本次招标项目 投资估算金额: ****6.**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7.**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 合同估算 金 额: **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并提供地质勘查报告,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5 勘察服务期限: 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为止,其中从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交通过审查的勘察成果资料。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甲级资质 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綦江区源江智慧园区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桥河工业园区科创中心1号楼2-6楼(3楼B**) | 地址: | 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中山路7号**5 |
| 联系人: | 许老师 | 联系人: | 幸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 | 联系电话: | **********6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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