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蒲江县教育局****-****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蒲江县教育局****-****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包5: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鲜猪肉产品为自产产品的,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鲜猪肉为代理产品的,提供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采购包2: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鲜猪肉产品为自产产品的,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若所投生鲜猪肉为代理产品的,提供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采购包3: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采购包4: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采购包5:
(1)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监督机构:蒲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蒲江县教育局本级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影视路**号
联系方式:**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蒲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号4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勋
电话:**8-********
蒲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