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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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窗体顶端 智慧蓉城邛崃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邛崃市公安局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补遗书(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报价方式”修改为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1)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资历”由“1.拟在本项目任职的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备省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证书加1.5分。本条最多得2分。”修改为“1.拟在本项目任职的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备省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证书加1分。本条最多得2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2)监理大纲 评分标准中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造价控制措施的评审标准评分”分档均修改为“优得3-5分;良得2-2.9分;一般得1-1.9分;差得0.1-0.9分;无得0分。”。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作同等修改。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邛崃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尚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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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