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更正事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现更正为:****年3月**日**:**(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现更正为:****年3月**日**:**(北京时间)
更正事项2: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删除第三项评分,第二项评分现更正为:
|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 2 | 技术配置**% (技术类评分因素) | **分 | 投标人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服务要求”的,得**分;投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一)项目服务要求”中的非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分: 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分; (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 (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 | 条款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条款未作具体要求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未响应或不满足视为负偏离。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人民医院
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中路**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幢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8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