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2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生成环节的“标书信息确认”的“服务期”如不能填写文字信息的,“服务期”统一填入:****日历天,此“服务期”仅作系统采集数据用,不作评标依据以及投标人“监理服务期”承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生成环节的“标书信息确认”的“监理服务期”按照原《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即“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结束”。 投标人自行登录登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系统查看并下载,无需确认回复,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下载而导致投标失败,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