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QNSLSGZHPGF[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贵州省惠水县芦山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Ⅲ标段施工 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1)根据****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概(估)算编制规定第三章第二节其他直接费中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费是以建筑安装工程的基本直接费为计算基础已计入到各项单价中不应再次计入到工程费用中属于重复计价,故删除招标文件P**7页及P**8页中的“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2.5%”; (2)原招标文件P**8页中的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为0.5%,现修改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为0.**%。 特此澄清!
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