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义乌商贸产业园市政道路(天宝路延长线、城南路、城南三支路)工程项目澄清公告(四) (项目编号 :E********************** ) 各潜在投标人: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义乌商贸产业园市政道路(天宝路延长线、城南路、城南三支路)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有关事项进行澄清,公告如下: 一、澄清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7)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9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现变更为: “(7) 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要按照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定价。” (二)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修改涉及评标办法和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招标人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规定,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 ****年 3 月3 1 日9时**分。 除以上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三、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罗城县东门镇仫佬家园城投公司 联 系 人: 覃工 电 话:****-******8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 金城江区江南东路 **号 联系人:韦 工 电 话:****-2 ****** 监督部门及电话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 招 标 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