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河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河北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项目编号:DYZX********)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Y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 补遗内容1、招标文件 第一卷 投标人须知 附表2:资信部分评分细则 4管理团队实力 (3) 拟安排总协调负责人一名,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个证书得0.5分,满分1分;修改为:(3) 拟安排总协调负责人一名,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得0.5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的中心、协会、人力资源机构等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证书)的得0.5分;本项满分1分; 二. 澄清问题回复1、招标文件第4-5页第2.6.2“项目融资”条款中规定:项目融资要求不超过存量资产投入及运营期初必要投入之和的**%问题:1)请问这里的【存量资产投入】是否指【天津市河北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涉及部分存量资产**年有限期经营权6,**0.**万元以及天津市河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拟转让的**2辆车辆及**项设备4,**3.****万元】?2)请问这里的【运营期初必要投入】是否只是指招标文件第**页的【开展环卫作业必要的设施设备投入****.**万元】?回复:1)是。2)运营期初必要投入包括:开展环卫作业必要的设施设备投入、初始车辆设备配置、项目所需流动资金,其中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由投标人根据项目运营情况合理确定。本项目初始车辆设备配置包括足够满足本项目运营要求的环卫车辆设备。除清融雪外,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均应由项目公司购置且未经实施机构同意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方面,全部环卫作业车辆原则上均应为纯电动车型,经实施机构审核同意且符合国家、天津市、河北区相关政策要求的除外;其中厨余垃圾板块车辆应根据政府方垃圾分类推进进度进行投入。2、招标文件**页的投标报价一览表问题:招标文件**页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第一行最后一列的“车辆购置计划及车辆采购价格在各服务费用的占比”,这一列填报的车辆费用的占比,是否包括车辆、垃圾桶、压缩箱等车辆设备的费用?回复:“购置计划及车辆采购价格在各服务费用的占比”仅指环卫用车辆部分,不包括垃圾桶、压缩箱等设备的费用。3、问题:本项目为PPP项目,为让潜在投标供应商全面了解项目情况,做好充足的项目评估,制定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运营方案,请代理机构给予支持,提供PPP项目应公示的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必要材料。回复:本项目无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项目需求书》中已包含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实施方案不再提供给各投标人。4、招标文件第**页“项目业绩-投标人业绩情况”评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签订的或在此期间服务的(在此期间服务的项目但合同签订时间未在此期间内,可提供合同采购方盖章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环卫类项目业绩:问题:如何理解“或在此期间服务的(在此期间服务的项目但合同签订时间未在此期间内)”?若我司某一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在****年,但服务期**年,即在****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均有在提供服务,这一业绩是否符合评分对于时间的要求?或我司某一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在****年,服务期限是****至****年2月,请问该业绩是否符合评分的时间要求?回复:投标人提出的“某一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在****年,但服务期**年,即在****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均有在提供服务”以及“某一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在****年,服务期限是****至 ****年2月”,如能够提供合同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内由投标人提供了环卫服务,则此业绩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环卫类项目业绩。5、招标文件第**页“企业资质”评分问题:招标文件第**页“企业资质”评分:据悉目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下放到注册地所在区办理的,故不存在直接由地市级(含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请问此评分对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颁发部门的要求是否为“行政主管部门”即可,并非是要求由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呢?回复:1.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由地市级以上 (含地市级) 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颁发。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不限行政主管部门级别。6、招标文件第**-**页“管理团队实力”评分要求总协调负责人具备“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单位问题:问题:为避免排斥性和倾向性,评分要求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颁发部门不应限定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此项是否予以更正说明?回复:详见本补遗文件。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月**日 **点**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李公祠大街金钢公园内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号汇金中心****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雪冬 电话:**********6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