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_****新(合格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乐县原政府大院安置房项目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平乐县原政府大院安置房项目给水管道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E********************** 三、澄清内容: ??1、原投标邀请书:“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因平台原因暂不能进行不见面开标,所以本项目必须由投标人持委托书、身份证原价及CA锁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规定开标地点到现场开标。 ??2.原招标文件内容: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现更改为: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 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3原招标文件内容:“8.预付款进度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最高不超过**%,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现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最高不超过**%,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四、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均作相应变更,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平乐县昭州人居环境改善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