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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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设施补短板项目(二期)-科学城南路施工 答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三)的通知,请招标人按照最新招标文件模板的要求进行修改。 答:本次招标文件按成都市招标文件标准模板编制。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1.“因为市场无C**商品混凝土,所有C**商品混凝土均按C**商品混凝土考虑。”,是否理解为,图纸中的C**均按C**进行计价结算。2.“赶工补偿费:包含了该工程由于政治、民生方面的特殊重要性,在合同工期计划内完成所有招标工程项目的赶工增加费用,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单独计取。”,是否理解为因政策方面原因招标人要求的赶工,单独给予赶工费用。 答:1.投标人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第3.6.4.3(5)条约定“因为市场无C**商品混凝土,所有C**商品混凝土均按C**商品混凝土考虑”结合相应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报价。2.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赶工补偿费不单独计取。
招标人: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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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