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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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9,**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年物业服务(包2) 答疑 1、 招标文件要求明细报价单价一样,像食堂每个水厂提供的人员餐食数量都不一样,配置人员也有差异,怎么可能要求食堂的单价一样,此要求极度不合理,建议修改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对应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服务要求,自行考虑人员配置、价格,按要求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2、 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单价一样,像食堂每个水厂提供的人员餐食数量都不一样,配置人员也有差异,怎么可能单价要求一样,此要求极度不合理 答:见问题1。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2.5中的:“6、分项报价中每个分包中的各个污水处理厂的绿化、保洁、门岗、食堂四个项目报价须唯一报价,不得出现同一分包下各个污水处理厂同一项目出现不同单价报价。”此项为不合理要求。 每个厂的服务面积不一样,投标人需根据每个厂的实际情况配置不同的人数,根据人数和工资计算各项目总价,那么每个厂每个项目的的总价都是不一样的,再除以服务面积,不可能保持每个厂的单价相同。该项目一个分包下有多个厂,每个厂需要单独作为一个主体配置人数,要求每个厂各个项目的单价一模一样严重不合理,是为无理要求。 且分项报价的计算依据是以分项报价的总价来计算,与单价无关。 该条款严重违反市场合理性,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修正。保证市场招标的合理、公平、公正。 答:绿化、保洁单价为多少 元/㎡.月 ; 门岗、食堂单价分别为1处多少 元/月 。请各潜在投标人对应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服务要求,自行考虑人员配置、价格,按要求进行综合单价报价。 4、尊敬的招标人: 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期内任意连续6个月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凭证复印件及用户“满意度调查表””,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业绩加分项要求提供“合同期内任意连续3个月开具的发票、收款凭证复印件及用户“满意度调查表””;但项目实际运行中,很多业主的付款时间并不规律,有些是2个月或多月合并付一次款,有些是按季度或半年付一次款,那么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及收款凭证是否只要包含“连续6个月”、“连续3个月”时间要求即可,不仅限于只能提供连续6个月(连续3个月)的发票及收款凭证?满意度调查表是否也可同样处理? 答:资格业绩要求、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业绩加分项要求均修改为“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情况,提供发票及收款凭证只要包含连续6个月时间即可”。 招标人: 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