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赢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专区)》上发布了吕梁市离石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招标信息,现将原信息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 需澄清的内容为: 附件:综合评估法“二、技术部分”打分注:评委根据编制内容等相应给分,每项打分不得低于该项满分的**%,评委计分时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得分。 现澄清为: 附件:综合评估法“二、技术部分”打分注:评委根据编制内容等相应给分,评委计分时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得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