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对3月8日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1、原招标文件中“1.3.2本项目投资****8.**万元”。2、原招标文件中“3.1.7计价时采用的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费用定额。3、原招标文件中“3.1.9信息价的采用上饶市造价管理部门****年**期信息价”。4、原招标文件中“3.1.**招标代理费用”。5、原招标文件中“7.1.4控制投标报价的方法”。6、原招标文件中“**.1.1说明事项1、本项目招标要约价暂定约****0.**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正在财政部门评审中,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照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月**日下发的余干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4号)精神,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招标要约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答疑澄清文件形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发布(招标要约价以财政部门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为基准下浮3%) ,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7、原招标文件中“**.1.1说明事项**、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最终时间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在****8.**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达**万平方米及以上(以上两项指标均达到**%即为符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同一工程须同时提供以下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必备)(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3)施工合同(4)施工许可证(5)施工图。”。8、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8.**万元”。9、原招标文件中“招标要约价****0.**万元”。**、以上变更内容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