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TY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磴口县****年非成套住宅改造建设项目澄清说明2号致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澄清说明2号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如下:1、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3、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点系统平台上虚拟账户的收款人名称信息已变更,现在更正为: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磴口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时,每个投标企业自行在交易中心平台会员端获取自己专属的保证金账号是不变的,收款人名称按照变更后:磴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磴口县政府采购中心)填写。本澄清说明2号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澄清说明2号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说明2号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磴口县城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年3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