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7,**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一)
****年福建宁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 ),有关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事宜,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A.资格业绩(基本分5分)的证明材料需5个要件,B.加分业绩(2分/个)证明材料仅需3个要件。同一个项目,业绩要求证明材料2个尺度。是否为笔误或有所倾向,建议加分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与资格业绩一致或取消加分业绩。
答:本项目业绩分包含资格业绩和加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本项目在已要求资格业绩的前提下,再叠加加分业绩,业绩分值明显偏高,并对总得分具有决定性影响。该计分规则明显偏向已取得多项业绩的投标人,易导致市场垄断,对其它具备业绩资格的投标人明显不公平,有损公平竞争原则,建议取消加分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关于业绩: 根据招标公告,资格业绩和加分业绩为同一类型(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或蓝色海湾项目),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差别却非常大,不合理,建议加分业绩的证明材料与资格业绩一致,或取消加分业绩。 1、资格要求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含)前5年内完成过1项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工程建设费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的海洋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或蓝色海湾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和②合同文件,和③中央财政支持资金的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或蓝色海湾工程)的相关上级资金拨付文件,或相应业绩对应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④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和⑤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业主出具的施工图审定意见证明)。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准; 2、加分要求业绩(2分/个)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和②合同文件,和③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要求加分业绩的证明材料与资格业绩一致,或取消加分业绩。
答:本项目业绩分包含资格业绩和加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4、关于技术部分 技术要求不符合或达不到现阶段招标初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投标人提供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总体思路、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的初步认识和措施”。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纪要》(一)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一)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或凭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招标大厦C座**3A室)领取本《答疑纪要》(一)的文本文件。
招标人:福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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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