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项目编号:********************)做以下更正:
1.合同期限以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自合同签订至****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作。若有变化以采购人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为准。”为准。
2.原磋商文件 第九章 评审标准 评分细则
| 1 | 报价**% |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平均报价)×**%×**0。 注:1.根据《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第十四条,投标人报价低于平均报价**%的为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指:投标单位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的平均报价,且低于平均报价的幅度超过**%((平均报价-投标单位报价)/平均报价×**0%≥**%)的,视为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村料的,可以依法认定其投标无效。 | 共同评审 |
更正为:
| 1 | 报价**% |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 注:1.根据《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第十四条,投标人报价低于平均报价**%的为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指:投标单位报价低于有效投标人的平均报价,且低于平均报价的幅度超过**%((平均报价-投标单位报价)/平均报价×**0%≥**%)的,视为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不能做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村料的,可以依法认定其投标无效。 | 共同评审 |
3.请按系统中最新上传的磋商文件为准。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什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什邡市雍城一号广场2号楼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德阳市庐山南路一段**号A栋3楼(雅园小区西门)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7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