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和平路明渠改造工程监理 | |
| 项目编号 | WH**1SZ**JL****(任务书编号:FS**************号) | |
| 标段名称 | 和平路明渠改造工程监理 | |
| 标段编号 | WH**1SZ**JL******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
| 地址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惠杰****-******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莉**********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海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费率(%) | 0.2 | |
| 项目总监 | 韦书龙 | |
| 证书编号:********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服务期 | 自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 规定公示的 | / |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景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费率(%) | 0.2 | |
| 项目总监 | 张明树 | |
| 证书编号:********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服务期 | 自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 规定公示的 | /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联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费率(%) | 0.2 | |
| 项目总监 | 张亚军 | |
| 证书编号:******** | ||
|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服务期 | 自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
| 规定公示的 | /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①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一。 ②样本值单位:安徽海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景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联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③基准价:0.2%; ④其他:安徽海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景源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联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相同,经随机抽取系统抽取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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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