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
| 成都德盛佳兴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街道万方街**6号1栋1楼3号 | 1,**0,**0.**元 | 金堂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百分比):**%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德盛佳兴商贸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餐饮服务 | 金堂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金堂县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和五个人民法庭食堂。 | 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同时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供应商应完全尊重采购人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配送食材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的情况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两年,合同经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 | 所有食材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应作出食品安全保障承诺。若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国家出台了新的质量标准或采购人为保障食材配送的稳定、安全,对相关服务环节提出了新的合理要求,供应商须按照最新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开展服务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斌(采购人代表)、刘术名、白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3。2、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万元/年,服务期限两年,合同经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3、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8-********,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堂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一段**7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6号雄川金融中心1栋**层**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8-********
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