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CS****3
二、项目名称: 襄垣县交警大队****年辖区道路信号灯及零星维修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长治市金顺通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安康小区**号楼2单元**1室 | 报价:******(元) | **.**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襄垣县交警大队****年辖区道路信号灯及零星维修项目(二次) | 襄垣县交警大队****年辖区道路信号灯及零星维修项目(二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1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宇林,宋竞舟(第1包采购人代表),侯永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4号文件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襄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襄垣县城内太行路**号
联系方式: ****-******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号楼2单元****室
联系方式: ****-******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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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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