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隆昌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驻点跟踪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上海地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弄2号楼**5室 | **9,**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上海地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隆昌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驻点跟踪服务 | 隆昌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驻点跟踪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及范围详见磋商文件进行 | 依靠专家技术团队专业的技术手段和驻点跟踪服务,长期、细致地对隆昌市大气污染源头进行治理,提升隆昌市空气环境质量。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 | 提供数据分析报告,分为日报、月报、季报、年报、污染源巡检分析报告、重污染天气应对评估报告、专题分析报告以及专题会议报告等,具体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进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建军(采购人代表)、唐勇、徐晓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加上合理利润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0元。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内江分行;账号:****************4;行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观湖社区康复西路三段**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档案馆对面)
联系方式:****-******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9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