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年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成都西物汽车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 | **2,**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西物汽车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警车 | 交通保障警车 | 长城牌 | CC****QA**J | 1(辆) | **9,**0.** |
| A******** | 警车 | 汽油动力出警车 | 捷达牌/JETTA | FV****LAAEG | 1(辆) | **1,**0.** |
| A******** | 警车 | 油电混动出警车 | 领克牌 | MR****DPHEV** | 4(辆) | **0,**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宁、许红霞、张晋维、张惠杰、陈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结合成本+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0.**元整(大写壹万贰仟肆佰伍拾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
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8-********;
3.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
地址:龙泉驿区龙都南路**5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5号1栋3层6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红
电话:**8-********
四川顺成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