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期:****/7/**至****/7/** | | ;;;;兹有建设单位<杭州富阳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的工程<银湖**号地块配套道路工程(二期)设计>,项目编号为 ,已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对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 银湖**号地块配套道路工程(二期)设计>杭州富阳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 排名 | 单位名称 | 项目经理 | 投标价格(万元) | 工期要求(天) | 得分 | | 1 |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徐强祥 ; | **.**** ; | ;**日历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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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条件对业绩的要求: | | ;;;;无 | | 评标办法对业绩的评审标准: | | ;;;;企业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任意一方)近五年(开标之日向前追溯五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建安费在****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设计业绩(业绩必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且包含桥梁工程);每个得1.5分。本项最高3分。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以上材料必须体现项目特征、建安费、所承担的工作等评分要素。若无法体现以上评分要素的,则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不予得分。n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则指牵头人)近五年(开标之日向前追溯五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建安费在****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项目设计业绩(业绩必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且包含桥梁工程),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以上材料必须体现项目特征、建安费、所承担的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评分要素。若无法体现以上评分要素的,则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业主证明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得分。n注: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两项要求的,只能记作一项得分。 | |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业绩和各指标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审结论 | | |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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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富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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